2024-07-24 17:33:38? 作者: 來源:慈善公益報 責任編輯:陳娜
《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全文發布。《決定》就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進行了全面規劃。透過《決定》提出的300多項改革舉措,進一步深化改革藍圖清晰呈現,中國式現代化的廣闊前景催人奮進。
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公益慈善事業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偉大進程中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決定》進一步明確了公益慈善事業在改革開放大局的地位和作用,為公益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注入了強勁動力。
明確提出
“支持發展公益慈善事業”
《決定》在“完善收入分配制度”部分提出:支持發展公益慈善事業。
慈善事業是黨領導下的崇高事業,是實施第三次分配、促進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徑,對助力保障民生、促進社會和諧具有重要意義,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
進入新時代,黨和國家對慈善事業給予前所未有的重視,不僅將其作為我國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社會治理體系的重要內容,還將其作為我國基本經濟制度特別是收入分配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列入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強調,要重視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發展慈善等社會公益事業,提出統籌完善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優撫安置等制度的要求,慈善事業已成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把發展慈善事業作為改善收入和財富分配格局的重要手段。黨的二十大指出,要“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制度體系”“引導、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積極參與公益慈善事業”。
《決定》提出“支持發展公益慈善事業”,進一步明確了公益慈善事業在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體現了黨中央對公益慈善事業的高度重視。這為公益慈善行業注入強勁動力。隨著改革深化,公益慈善事業的體制機制得到進一步完善,其運行效率和公信力將進一步提高,同時,國家推動公益慈善事業發展的措施將更加有力,公益慈善組織將獲得更廣泛的支持,從而實現更高質量的發展。
充分釋放
公益慈善組織的服務價值
《決定》指出:完善協商民主體系,豐富協商方式,健全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以及社會組織協商制度化平臺,加強各種協商渠道協同配合。
關于社會組織參與協商民主,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表述是“拓寬渠道、深入開展”,而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的表述則已經發展到“健全制度化平臺,健全協商于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的落實機制,完善協商成果采納、落實、反饋機制”。
對社會組織來說,參與協商不僅僅有了渠道,更是有了制度化平臺,有采納、落實、反饋機制。一方面,社會組織參與能夠常態化參與協商,社會組織的意見建議可以充分表達;另一方面,社會組織有沒有能力參與協商,有沒有能力在協商中發揮重要作用,對社會組織將是一個重大考驗。
《決定》明確提出要健全社會治理體系。社會組織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的重要力量,是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社會治理的重要載體,是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專業化水平的重要渠道。社會組織應該也必須在社會治理中發揮作用,從組織、制度、機制、技術等層面促進組織發展,進而與我國社會治理、共同富裕健全民生保障等緊密融合,形成中國特色現代化治理的獨特優勢,只有這樣,社會組織本身才能茁壯成長,成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力量。
《決定》提出:加強有組織的基礎研究,提高科技支出用于基礎研究比重,完善競爭性支持和穩定支持相結合的基礎研究投入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企業、社會組織、個人支持基礎研究,支持基礎研究選題多樣化,鼓勵開展高風險、高價值基礎研究。《決定》為社會組織在科技發展中發揮作用提供了有力支撐。一是體制上要健全科技社團管理制度;二是鼓勵科技社團開展國際交流,要“優化科技社團對外交流合作管理機制”;三是為社會組織在科技發展中發揮作用指明了方向——鼓勵企業、社會組織、個人支持基礎研究。
公益慈善
成為多個領域改革的參與力量
《決定》是新時代新征程上推動全面深化改革向廣度和深度進軍的總動員、總部署,同時也為公益慈善事業在新時代新發展吹響了號角。《決定》對多個領域改革進行的部署和提出的要求,都將對公益慈善事業發展產生重大影響。
《決定》提出“弘揚企業家精神,支持和引導各類企業提高資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經營管理水平、履行社會責任”,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再次被強調。廣大企業和企業家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是推動公益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力量。
《決定》提出:優化基本養老服務供給,培育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健全公辦養老機構運營機制,鼓勵和引導企業等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推進互助性養老服務,促進醫養結合。“推進互助性養老服務”給社會組織、養老公益項目、志愿服務提出了一條切實可行的路徑。
《決定》提出:健全社會工作體制機制,加強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加強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推動志愿服務體系建設。這對慈善事業的發展來講有著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志愿服務是慈善事業的基石,只有當全社會每一個人都能自愿把閑余時間、閑余財富奉獻給社會時,慈善事業才有發展的可能。志愿者也是慈善事業的重要的人力資源,有了專業的志愿者的參與和支持,可以降低慈善組織運營成本,提高效率。
《決定》提到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這實際上是在全社會倡導公平正義的價值觀,而公益慈善組織天生就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守望者,可以說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是所有公益慈善組織的使命。這就為公益慈善組織凝聚社會共識、倡導公眾參與、集聚社會力量創造很好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