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6 11:51:57? 作者: 來源:慈善公益報 責任編輯: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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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新時代,黨和國家對慈善公益事業的重視程度與支持力度前所未有。由政策到實踐,從原則到落實,一系列決策部署為中國特色慈善公益事業開辟了廣闊前景,慈善公益日漸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提高社會保障、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力鄉村振興、參與社會治理、踐行第三次分配、傳播中華文化、推進共同富裕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2024年全國兩會召開之際,本報就中國慈善事業發展總體水平、制度建設以及重點工作等話題,對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委員、中華慈善總會黨委書記孫達進行了專訪。 慈善公益報:請問目前我國慈善事業發展的總體水平如何?與慈善發達國家和地區相比還有哪些方面有待提高? 孫 達: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慈善事業取得了日新月異的飛速發展。表現在第三次分配的基礎性作用日益增強,慈善事業在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方面的價值與作用日益凸顯。 我國慈善事業實現質的突破主要體現在這樣幾個方面:一是慈善組織數量與規模明顯提升。目前,我國慈善組織存在兩種類型,一是經過民政部門認定的慈善組織;二是沒有經過認定但實際上符合慈善組織基本特征的非營利性組織。民政部相關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底,全國登記認定慈善組織超過1.3萬家,成為我國慈善事業的深厚基礎。二是慈善捐贈與志愿服務大幅增長。民政部相關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我國慈善信托達1433單,全國年度慈善捐贈總額突破2000億元。全國志愿服務信息系統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7月底,全國志愿服務隊伍已超過123萬支,記錄志愿服務時間超過37億小時。正是由于慈善捐贈與志愿服務的蓬勃興起,慈善事業所承載的第三次分配在我國收入分配調節中的基礎性作用也被社會各界日益重視。三是慈善生態系統日益完善。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要引導、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積極參與公益慈善事業”,為慈善事業發展創造并開辟了廣闊空間與巨大機遇。四是慈善文化逐步深入人心、獲得共識。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不斷加強慈善文化宣傳教育,并將每年9月5日確定為“中華慈善日”,使“人人慈善”逐步成為一種生活時尚、生活習慣與生活方式。五是慈善事業作用與功能日益凸顯。隨著我國慈善組織的快速發展,慈善捐贈、志愿服務的日益增多,慈善事業在完善社會保障、參與社會治理、投身第三次分配、助力實現共同富裕等方面的作用不斷提升,功能不斷增強。 誠然,與世界上慈善事業較為發達的國家與地區相比,我國慈善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與未來機遇。盡管我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已超過1萬美元,但近年來慈善組織逐年募集的捐贈款物總額并未實現與經濟增長同步,僅占國內生產總值的0.2%左右。近年來,我國個人向慈善組織進行捐贈的占比依舊較低,僅占全部捐贈總額的25%左右。分析起來,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有慈善組織的公信力與專業性有所不足,直接影響了個人捐贈的積極性;現行稅收政策等對個人捐贈的激勵力度不足等。由此可見,慈善事業對調節國民收入和財富分配格局的功能還顯得有限,有必要在扎實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推動實現共同富裕的過程中進一步強化慈善事業的能動性,使其更好地發揮積極作用。 慈善公益報:我國慈善事業在制度建設方面取得了哪些進展? 孫 達: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離不開完備的法規政策體系、健全的慈善監管體系和良好的慈善事業發展社會環境。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基本構建起了以慈善法為基礎的慈善法律法規與制度體系。2016年,慈善法的頒行在我國慈善事業發展歷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為規范慈善活動和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提供了根本法制保障,在助力脫貧攻堅、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等方面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貢獻。此后,與慈善法相關聯的紅十字會法、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志愿服務條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相繼出臺,初步構建起了我國慈善事業法律制度的基本體系。此外,中央及地方出臺慈善法配套政策法規文件多達400余份,內容涉及慈善組織、慈善捐贈、慈善信托、慈善服務等,為慈善法落地執行提供了基本的法治保障和良好的政策環境。 任何法律法規的建立與完善,都是一個與時俱進的過程。現行慈善法自2016年頒布施行以來,在保護慈善參與者權益、規范慈善活動、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發揮慈善功能作用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與此同時,慈善領域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對加強慈善法治建設提出了新要求。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修改慈善法的決定,新修改的慈善法將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此次新修改的慈善法進一步明確了慈善事業作為第三次分配主渠道的重要地位;強調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扶持發展慈善事業、規范管理慈善工作的主體責任;增設了應急慈善專章,對重大災害、重大公共衛生事件中的慈善行為做出相應規范;提高了社區慈善的地位,加大了促進力度;完善了有關募捐成本以及合作開展公開募捐的有關規定;加強了對慈善信托的規制與支持;對提高慈善組織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強慈善組織監管、嚴格違法行為法律責任等方面作了進一步規范;明確個人求助網絡服務平臺需經國務院民政部門指定,并授權民政部會同網信、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制定具體管理辦法。 借新修改慈善法出臺的強勁東風,我們要加大普法宣傳力度,按照新的法律要求,加快制定和修改完善相關制度規定,進一步夯實中國特色慈善之路的法治之基。要在尊重慈善事業發展規律的基礎上,改進對慈善行業的監管理念和方式,鼓勵社會公眾和各類媒體對慈善活動進行監督,形成行政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相協調的陽光慈善監管體系,引導支持慈善組織健康發展。要通過加大稅收優惠、完善慈善表彰體系、加大慈善宣傳力度,強化對慈善捐贈者、慈善從業者的政策支持和精神鼓勵,積極引導社會資源向慈善事業傾斜,為慈善事業發展營造陽光法治、積極向上的社會氛圍。 慈善公益報:當前我國慈善事業的重點工作有哪些?政府和社會力量在推動慈善事業發展方面的作用分別是什么? 孫 達:慈善事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準確理解和把握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深刻內涵,是落實黨中央關于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等一系列戰略決策部署的前提和基礎。 總結當前我國慈善事業的重點工作,主要有以下幾項:一是必須堅持黨對慈善事業的全面領導,深入踐行慈善為民的宗旨,積極響應黨的號召,共同努力走出一條中國特色慈善之路。二是必須堅持依法治善,完善中國特色慈善法治體系,提高社會各界對慈善事業的重視程度,優化慈善事業發展社會環境和監管體系,營造慈善事業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三是必須加快推進中國特色慈善現代化,推進慈善力量專業化、慈善手段的現代化、慈善活動的多元化。四是必須優化慈善治理格局,進一步加強慈善人才隊伍建設,提高慈善組織內部治理水平,完善慈善行業協調機制,積極打造與維護良好的慈善事業發展生態。 慈善公益報:在慈善捐贈方面,我國公眾的參與程度如何?您認為進一步提高我國公眾參與慈善的積極性應從哪些方面入手? 孫 達: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與道德文明水平的日益提高,公眾參與慈善事業的深度、廣度和溫度也在隨之不斷提高,尤其是在最近三年的抗擊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和針對國內外各種自然災害的救助幫扶方面,慈善早已成為一種不可忽視、不可或缺的強大力量。尤其是在互聯網成為慈善募捐的主要渠道與平臺后,我國參與慈善捐贈的人數正在呈幾何方式增長。以“99公益日”為例,2023年“99公益日”活動期間,公眾參與人數超過1.2億,較去年翻出一倍;愛心符號“小紅花”互動量超過3億人(次);公眾籌款超過38億元,展現了慈善所擁有的強大影響力、感召力。 總結近年來,我國慈善捐贈的總額雖有所增加,但總體規模依舊較小,人均捐贈額較低,社會捐贈文化氛圍還不濃厚。此外,我國對慈善捐贈的激勵制度也存在著一定程度的“缺位”與“錯位”,比如對慈善捐贈的扣除限額標準存在偏低、過往的捐贈難以遞延抵扣、慈善捐贈的稅收優惠政策忽視非現金捐贈等,這些都對公眾捐贈的積極性有所影響。為改變這一狀況,更好地提升慈善捐贈熱情,我認為可以從三方面入手:一是著力營造人人知善、人人向善、人人行善的社會文化氛圍。重點是注重慈善價值觀的養成,加強“慈善文化進校園”的力度,引導大眾媒介關注慈善,注重對慈善典型人物的宣傳推廣,推動公眾形成正確的價值觀、慈善觀。二是加大慈善政策優惠力度。重點是根據新修改的慈善法落實工作細則,擴大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范圍,適當降低慈善組織獲得稅前扣除資質的門檻,簡化退稅和異地認定流程。進一步完善慈善捐贈人權利保護制度。三是切實推動慈善捐贈公開透明和合理使用,明確慈善組織違反信息公開的懲罰措施,加強對慈善捐贈資金的跟蹤監督,提升慈善捐贈績效,涵養陽光慈善意識,強化透明慈善制度。 |